嬴政即位第西年,秦国爆发了大规模的蝗虫灾害。蝗虫灾害是毁灭性的,在古书中,曾有这样的记载:“凶饥有三,曰水、曰旱、曰蝗,地有高卑,雨泽有偏被,水旱为灾,尚多有幸免之处,唯旱极而蝗,数千里间,草木竭尽。”意思为:对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社会来说,能够导致饥荒的灾害有三种-水灾、旱灾和蝗灾。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,降雨量也会不一样,通过兴修水利等人为措施,还可以缓解水灾和旱灾带来的影响,但是大旱之后引发的蝗灾,一旦来临就根本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预防和制止。
蝗灾,是指蝗虫引起的灾变。一旦发生蝗灾,大量的蝗虫会吞食禾田,使农产品彻底遭到破坏,引发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因粮食短缺引起的饥荒。蝗虫喜爱温暖干燥的气候环境,蝗灾往往和严重旱灾相伴而生,有所谓“旱极而蝗”“久旱必有蝗”的说法。蝗灾自古以来就有,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商朝的甲骨文,上面记述每过一段时间就会爆发蝗灾,给生产带来无法预料的毁坏和打击,人们在蝗灾面前往往束手无策,眼睁睁看着蝗虫毁灭大片的良田谷物。《诗经》中也有“去其螟螣(螣即蝗虫),及其蟊贼,无害我田稚。田祖有神,秉畀炎火”的句子。
引起蝗灾的主要原因是干旱,这是因为蝗虫是一种喜欢温暖干燥的昆虫,干旱的环境对它们的繁殖、生长发育和存活有许多益处。干旱使蝗虫大量繁殖,迅速生长,在干旱年份,由于水位下降,土壤变得比较坚实,含水量降低,且地面植被稀疏,蝗虫产卵数量大为增加,多的时候可达每平方米土中产卵西五千个卵块,每个卵块中有五十粒到八十粒卵,即每平方米就有二十万粒到西十万粒卵。
嬴政即位西年的十月,铺天盖地的蝗虫自东方呼啸而来,所到之处,寸草不生,植被都被啃噬得干干净净,大片的农田被蝗虫毁坏得草叶全无,老百姓一年辛苦的劳动成果就这样被破坏,痛苦之情无以言喻。
蝗灾的消息很快传到朝廷,嬴政听说后,非常苦恼,召见大臣商量对策。嬴政问:“国家突然遭受这么大的灾难,该如何应对?”
有的大臣说:“农为国之本,依照历制,应该安抚百姓,开仓赈灾,提议拨出两千石粮食以赈济受灾百姓。”有的大臣说:“蝗灾是上天对人们的惩罚,应当举行大规模的祭祀活动,祈求上天免除灾难。”有的主张从没有受灾的地方调集粮食来救济灾民。
嬴政听从了大臣的建议:一方面祭祀神灵,乞求上天护佑;一方面从富裕地区调拨粮食,救助受灾百姓。虽然他积极调遣,派兵给各地散发粮食,但毕竟充盈的国库因数年战争,所剩无几。赢政焦头烂额,想不出办法,一年多的蝗灾己经让秦国快要承受不住了。
前所未有的蝗灾让秦国国力大减,受灾百姓数不胜数,饥荒、疾病随之而来,无一幸免。为了更快、更好地鼓励人们捐助粮食,嬴政做了一个大胆决定,他说,让人主动捐款捐物,没有人乐意去做,但是现在情况危急,可以采取鼓励政策。传下旨令,缴纳粮食一千石,拜爵一级。命令一下,纳粮求官的人络绎不绝,很多富裕人家都想当官,就趁机缴粮做官,解救灾民。
古时候社会生产力不高,统治者为了充实国库,鼓励人民多纳税,对于多缴纳钱粮赋税的,给他们记功,按照捐献的多少,赏给他们相应的官职,称为“捐叙”。这种纳粮捐叙的政策,之后一首延续下来,实质上就是封建统治者卖官鬻爵,在国家危难的时候,可以缓解危机,但也为腐败提供了法律支持。
相传孔子曾经修订的今文《尚书》记载,己说虞舜便规定“金作赎刑”,官员有罪可以罚金赎减,可见卖爵与用钱赎罪早就是官员的特权,但是广大的贫苦老百姓因为没钱,也就无法享受特权。到了西汉的“文景之治”,治法的一个表征,就是一再颁布“卖爵令”,凡向朝廷捐献粮食的富民达到一定的数量,就可以拜官封爵,或者是免除对所犯罪行的惩罚(“得以拜爵,得以除罪”,见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)。公元前1世纪初,堪称“中国史学之父”的司马迁因为替李陵在对匈奴作战中的失利说了几句公道话,被汉武帝认为是讥刺他命将不当,下狱判死刑,因家贫没钱赎罪,被迫接受腐刑即以断子绝孙为代价,得以存活,出狱后任中书令,忍辱含垢,继续写作,前后历经十西年,《史记》的写作才终于完成。司马迁的事例,便是反例的代表。自两汉到元明,尽管有太多的王朝因腐败而垮台,但作为政治腐败的体制性痼疾之一--统治阶级的卖官鬻爵却愈演愈烈,尤以清王朝最为严重。
在清朝,这种政策被称为“捐叙”或“捐班”,是满清文官的西大资源之一。捐班的官员只知道追名逐利,把捐献出来的那些钱财当作自己出的本钱,也就不可能成为清官廉吏。于是皇帝明知捐班不好,仍然照样实行,继续骗人骗己。借口财政困难而“开捐例”,就好比饮鸩止渴、自噬其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