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冷面糙汉的替嫁男妻
穿成冷面糙汉的替嫁男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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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新成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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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穿成冷面糙汉的替嫁男妻
作者:
月兔耳
本章字数:
4382
更新时间:
2025-06-15

“以后再来我家一次,我就打你一次。”

话虽是对着秦书礼说的,可站在他身后的秦老太和秦老头儿也却也听得清清楚楚。

说完也不管那几人在后面骂得如何难听,秦书明头也没回,快步往山脚下的茅草房而去。

凌逸是被饿醒的,中午就吃了张金花给的那一个窝窝头。

现在肚子里唱起了空城计,想起床去灶房里做点什么吃的。

动了动,膝盖上摔伤的地方针扎似的疼。算了,还是等到晚上和秦书明一起吃吧。

秦书明顺路去杨婶子家买了些菜,院子里静悄悄的,想来凌逸还在睡。

他打算把凌逸叫起来吃点粥,那么久没吃东西怕是胃受不了。

敲了敲门,“进来吧,”屋内凌逸应道。他这个房间门拴坏了,从里面拴不上。

凌逸正在躺在床上盯着屋顶干瞪眼,看起来不像是刚睡醒的样子。

“醒了怎么不起来?我熬了粥。”秦书明没去床边,只在门边望着凌逸。

“本来是想起来的,膝盖疼起不来。”

凌逸撇了撇嘴,当时摔下去的时候还不觉得。现在后劲上上来了,感觉越来越疼了。

“我给你端过来,”说着秦书明就想去灶房里,把粥给他端过来。

“不用了,你扶我过去吧。”

凌逸从床上撑着坐了起来,穿好了鞋,想让秦书明扶他去灶房里吃饭。

秦书明在凌逸面前蹲下身来,凌逸把手递了过去想让他扶自己起来。

“啊!”凌逸惊呼一声。

秦书明像抱小孩儿一样,双手托住他的膝弯,将他抱了起来。

“别动,再蹭着伤口。”

出房间门的时候,秦书明略弯下腰。一只手放在凌逸后脑勺将他护住,以免他的头撞在门框上。

把凌逸放在了灶屋的凳子上坐好以后,他便转身盛粥去了。

凌逸望着秦书明忙碌的背影,脸色己经红的快要跟煮熟的虾子有得一拼了。

他觉得有点奇怪,以前在宿舍的时候。几个好哥们在一起,大家有时候也会动手动脚,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。

秦书明只是抱了自己一下,自己的心怎么像是要从胸口跑出来了似的。

还没有炒菜,秦书明舀了一勺白糖,放进碗里搅拌均匀。

这白糖是他去县里卖狐狸那天买的,之前喝水的时候,他听见凌逸在嘀嘀咕咕的念叨着想喝甜甜的饮料。

他不知道饮料是什么,但他想着糖水不就是甜甜的吗?便买了一斤白糖回来。

这个时代白糖价贵,一两白糖就要十文,秦书明却是买了一斤回来。

往后凌逸喝水的时候就可以甜甜的糖水了。

把粥放在桌上,他刻意忽略凌逸那红透了的脸颊。他想:“或许凌逸会愿意留下来”

白米粥熬得软烂,拌上白糖又香又甜。凌逸是真的饿极了,一口气吃了两碗。

这个碗是秦书明给他买回来的白瓷小碗,之前秦书明见自己饭量小。而家里都是粗瓷大碗,特意在县里买了这两只小碗回来。

这两只小小的碗就花去了40文,抵得上一个壮劳力一天的工钱了。

“以后不会了,”秦书明在灶台后面切菜,丢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。

凌逸却知道他说的是今天的事,闻言心下酸酸的。那家人如此霸道,小时候的秦书明定是吃了不少苦头。

“嗯,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。有我对你好,不用再理会她们了。”

凌逸笑得眼睛弯弯,颊边的两个小酒窝里像是装满了醉人的佳酿。秦书明光是看着,就觉得自己己经醉了。

凌逸膝盖上的伤养了几天,总算是己经好全了。

因着伤口不能碰水,己经好几天没有洗澡了。

这几天都是秦书明给他打了热水,自己在房间里擦擦,凌逸觉得自己身上都己经都快长出虱子了。

不过因为受伤的缘故,他不是在躺着就是在坐着。没有动弹,没怎么出汗。

凌逸觉得自己身上臭了,纯粹是他自己想多了。秦书明觉得凌逸就算是几天不洗澡,也比自己这个天天洗澡的糙汉子干净多了。

今天软磨硬泡了半天,秦书明终是松口答应让他洗澡了。

吃过晚饭收拾好灶台以后,凌逸坐在屋檐下纳凉。秦书明在烧洗澡水,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气氛温馨而美好。

翌日,凌逸依旧是睡到天光大亮才起床。

他以为秦书明今日也上山去了,却听见院子里传来了敲打的声音。

秦书明正在修整篱笆围墙,见凌逸起床迎了过来,似是在特意等他似的。

“杨婶子刚才过来问,我们要不要养一只狗,说是大树媳妇娘家那边有一家人,家里有一窝小狗崽。”其实凌逸摔伤那天秦书明就有这个想法了。

虽然他狠揍了秦书礼一顿,警告了她们以后不许再上门。

可秦书明到底是不放心,若是自己以后上山打猎了。那家人再过来闹事,有一只大狗也能震慑一二。

“好啊,”凌逸向来对毛茸茸的东西没有抵抗力。闻言恨不得连早饭都不吃,立马去接小狗崽回家。

吃过早饭,俩人便收拾好去了杨婶子家,打算问问那家人叫什么名字,好寻摸了去。

秦大树正在院子里劈柴,这几日麦收己经忙完。

听他们说要去坝弯村逮小狗崽,立马将斧头收了起来。言说他们不知道路,自己带他们过去。

秦大树媳妇是坝弯村的,走路半个时辰就到了。

一窝小狗崽共五个,己经满月了,每一个都胖得很。

他们挑了一只黑白花色的公狗,这只狗虽不是一窝里面最胖的,却最是最凶的一只。

小狗看起来奶凶奶凶的,凌逸很是喜爱。

寻常狗崽至多五六文钱一只,可这窝狗崽是和坝弯村猎户家里的猎犬配的,便收了他们十文钱。

那猎犬长得都大,看起来威风凛凛,更是打猎的好帮手。

这窝狗崽人家要价十文一只,其实也不算贵了。

听说那猎户家的猎狗,当初是花了大价钱从县里带回来的。

秦书明早两年也想买一只猎狗养着,带上山一起打猎的。

奈何一首没寻到谁家有猎犬崽子要卖,后来自己一个人上山习惯了,便也歇了这心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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